国内优秀人才,在以下十项条件中,至少满足三条或以上,便可申请,移民成功后无任何附加条件: 1:在领域内获得全国性或国际性认可的奖项或奖励 2、拥有专业性协会、团体、学会、或组织的会员资格 3、在报纸、媒体、电视、电台、或其他的专门评论报道 4、在专业领域内拥有原创性贡献、技术、专利 5、在专业报刊、杂志、发表过专业论文、文章,或是出版过书籍 6、在专业领域中举办过展览、展示、或作品的发布 7、在专业领域中,曾担任评审,如比赛评委、社团组委、杂志编委、教科书编委、学术文章审核、及其它等经历 8、在艺术领域内,例如动画、漫画、电影、唱片、影视剧、及其它相关,证明创造出较高商业价值 9、在知名组织或团体中担任重要或领导角色 10、收入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获得国家利益豁免(EB-2 NIW)的资格: 拥有高等学位,高等学位即指美国或者外国相等大学的硕士或以上学位或者同等学力,比如M.A.,M.S.,M.E.,M.D.或Ph.D.,并且在需要的「高等学位」的工作领域内工作,或者是在传统的专业领域内工作,比如律师、医生、建筑师、工程师或教师。学士学位另加五年相关专业领域的工作经验者也算满足高等学位的要求。如果没有「高等学位」,申请人也可以宣称拥有「特殊技能」也就是在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拥有超过一般同行的特殊技能 申请条件:80万美投资到美国精良项目中,并连续创造10个以上全职就业机会。 项目优势:对申请人无学历、语言、抵达美国后是否需要创业等具体要求,申请门槛较低。 适合人群:对申请时间无要求,不打算近期内便把生活重心移至美国的申请人。 优良项目:欢迎致电垂询。 适用人群:有心力至美国开办分公司的申请人 申请要求:1、个人要求:过去三年中至少连续一年在中国公司任高级管理职务; 2、申请人所属母公司要求:较大规模、满足注册资金、年营业额、雇佣员工等基本要求 美国分公司要求:新成立/已成立均可,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满足一定的营业额、利润和雇佣员工等要求 转移民身份:L1转EB1C类别 L1计划为个性化定制,欢迎致电垂询。 |